場地租用服務

1

遞交場地租用申請表

- 申請者請參閱 場地及設施租用申請指引 / 場地及設施租用價目表 / 場地租用申請表 / 設施租用及物資訂購申請表

- 租用日期前至少10個工作天前遞交,申請者可致電預留場地,預留場地後3天內須遞交申請表

- 遞交申請表後申請人將收到電郵通知收妥

2

落實申請

- 申請人會收到電郵通知 1)申請結果 及 2) 所需繳交之費用

3

繳費及查核收款

- 繳費後,按確認書上指示,將回條下半部份交回本中心

- 中心職員收到後,會以電郵通知申請者已經收妥費用,並寄出收據

4

遞交設施租用及物資訂購申請表

- 申請者可於場地租用日期前至少7個工作天前遞交申請表 (預訂盆栽需要兩星期前)

- 本中心職員將會覆查資料無誤及整備

- 確認後,本中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訂購結果

5

繳費及查核收款

- 繳費後,按確認書上指示,將回條下半部份交回本中心

- 中心職員收到後,會以電郵通知申請者已經收妥費用,並寄出收據

6

租場當天辦理交收場地手續

- 租用團體/人士須於接待處辦理交收場地手續。交場時間以租用團體/人士全部離開該場地,並於接待處辦理退還場地手續為準。

- 租用團體/人士可於所租用的時間前15分鐘接收場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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