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租用服務
1
遞交場地租用申請表
- 申請者請參閱 場地及設施租用申請指引 / 場地及設施租用價目表 / 場地租用申請表 / 設施租用及物資訂購申請表
- 租用日期前至少10個工作天前遞交,申請者可致電預留場地,預留場地後3天內須遞交申請表
- 遞交申請表後申請人將收到電郵通知收妥
2
落實申請
- 申請人會收到電郵通知 1)申請結果 及 2) 所需繳交之費用
3
繳費及查核收款
- 繳費後,按確認書上指示,將回條下半部份交回本中心
- 中心職員收到後,會以電郵通知申請者已經收妥費用,並寄出收據
4
遞交設施租用及物資訂購申請表
- 申請者可於場地租用日期前至少7個工作天前遞交申請表 (預訂盆栽需要兩星期前)
- 本中心職員將會覆查資料無誤及整備
- 確認後,本中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訂購結果
5
繳費及查核收款
- 繳費後,按確認書上指示,將回條下半部份交回本中心
- 中心職員收到後,會以電郵通知申請者已經收妥費用,並寄出收據
6
租場當天辦理交收場地手續
- 租用團體/人士須於接待處辦理交收場地手續。交場時間以租用團體/人士全部離開該場地,並於接待處辦理退還場地手續為準。
- 租用團體/人士可於所租用的時間前15分鐘接收場地。